本帖最后由 文保论坛 于 2023-7-20 15: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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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为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依据《关于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中古协〔2023〕7号)要求,为做好西安市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填报相关信息,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
| | | | | | | 1.古建筑(设计师)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5.壁画(设计师)6.保护规划(设计师) | | | | 1.古建筑(工程师)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5.壁画(工程师) | | | | |
专业类别
公共必考
科目
专业必考
科目
专业选考科目
责任设计师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勘察设计通论
1.古建筑(设计师)
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5.壁画(设计师)
6.保护规划(设计师)
责任工程师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施工通论
1.古建筑(工程师)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5.壁画(工程师)
责任监理师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监理通论
2.监理实务
(无)
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2027年为2023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相应年数。
三、考试时间、科目、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
08:30—10:00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1:00—12:30 勘察设计通论 施工通论 监理通论
14:30—16:00 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17:00—18: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
08:30—10:00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1:00—12:30 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14:30—16:00 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17:00—18:30 保护规划(设计师)
(二)考试地点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辽宁省、湖北省、西安市设置考区,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区。各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90分钟,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考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考试当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
(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
(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
(四)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
(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考生需在报考年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
专业相关性对照表
| | | | | “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材料类”“化工技术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 | | | | “中国史”“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地理科学类”“电气类”“测绘类”“地质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 “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电力技术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市政工程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林业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 “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 | |
专业相关性
专业目录名称
专业
相关专业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材料类”“化工技术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土木水利类”专业类所含专业
相近专业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中国史”“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地理科学类”“电气类”“测绘类”“地质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电力技术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市政工程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林业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其他专业
——
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因此,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关专业”报考,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继续报名流程。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并携带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二)报名时间安排
注册报名时间:7月31日起至8月9日12:00止。
网上缴费时间:7月31日起至8月10日12:00止。
政策咨询电话:010-84633592
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时,考试机构不审核报名资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将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资格证书时审查考试报名资格,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须进行考前现场审核,审核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现场审核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楼AB座。
(四)缴费确认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170元/人·科。未在规定时限内(8月10日12:00前)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信息登记表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若需开具考试费发票,请在缴费完成后关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www.icomoschina.org.cn)有关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10-84633309、010-84633592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科目。
责任设计师共设8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勘察设计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壁画(设计师)”“保护规划(设计师)”6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工程师共设7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施工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工程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壁画(工程师)”5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监理师共设3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监理通论”“监理实务”2个科目为专业必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因2021年度考试取消,2019年度、2020年度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例:2019年通过的成绩有效期延至2024年)。
(二)应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必须关闭电源,和其它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1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予以公布。
七、证书的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23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7年年底前申领证书。
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
参加2015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考试、2022年度考试,尚未获得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已过期(超过了5个年度的有效期限);其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劳动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需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方案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文本扉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负责人签字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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